「I fell in love with him,I love him forever,Though stay with him is harf,I won't give up.」

ˍ寫在前面

       這是我一短篇小說裡女主角說的一句話,說完這句話,她義無反顧地奔向了男主角。
當然,沒有好的結局雖然有赴湯蹈火,在我的筆下,亦不會有美好的結局……

       可笑的是,這句話,現在恰恰用到了我自己的身上。我是相信一見鍾情的,始終相信,矢志不移……我覺得自己只能做到前半部分,後半部分……很難,不放棄,真的很難……如果是一年前的我,也許也會像小說裡的一樣,付出一切,在所不惜。可是,現在的我,已經長大了,很多事,我懂得……喜歡,有時候是一個人的事;但是愛,注定是兩個人的劫……

      冥冥之中,彷彿已有定數。我的心動,必然伴隨這心痛。阿呆是這樣,現在的他,亦是如此……我喜歡阿呆兩年半,不是一見鍾情。或許也可以說那並不是愛情,只是單純地喜歡,只是單純地想對他好,想為他付出,僅此而已……而他……說不清,道不明……很糾結……只知道自己已經長大了,明白自己在做什麼,說什麼。他亦回答「我也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呼……

     到底自己什麼時候才能達到「一蓑煙雨任平生」的境界啊……

      我說我喜歡他,義無反顧滴喜歡。他問為什麼,我說,因為你是阿呆。是的,因為你是阿呆,所以我不顧一切地喜歡你,只是因為你是阿呆,僅此而已。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如此厚臉皮滴「倒貼」別人,雖然很不喜歡那個兩個字,但是事實如此。想想倒貼就倒貼唄反正都這樣啦,恬不知恥都不足以形容我自己了。人不犯賤枉少年。用這句話催眠自己。決定不當小強了,當鴕鳥。再堅強的小強遲早都會被拍死的,再懦弱的鴕鳥都得學會苟且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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