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到新家已經一個多星期,才發現女兒的喂鳥器還留在舊家的院子裡。

  舊家的新主人已經入住,本來想喂鳥器就留給他們算了,但禁不住女兒一個勁地催,只好打電話去徵求那「新主人」的同意。

  「你隨時來啊!如果我們不在家,你可以自己到院子裡拿。」對方很爽快。

  於是第二天趕去。按門鈴,沒人應,就自己跑進後院。

  「多熟悉的路線、多熟悉的感覺啊!」

  就十天前,我還照顧這園裡的花草,現在卻已經成為別人的產業。

  搬家的那天,一片慌亂,我因為跟著搬家公司的大車,先到新居「指揮」,等家搬完,妻趕過來,已經天黑,就沒再回舊居看一眼。

  接著隔日在律師樓簽字過戶,大家談笑風生,一點沒有賣房子的感覺。

  直到此刻,一個人,走進已經不再屬於自己的院落,才突然湧上一種落寞、十分感傷。

  在這舊家,一住就是十年,從四十歲住到五十歲,也由人生的戰鬥期住到了悠閒的「知命之年」。

  院子裡有我從「一棵」照顧到「一片」的牡丹、鳶尾;也有我幾乎扭傷腰,才種成的天竹。今年雪裡,天竹的紅果子從白雪下艷艷地映出來,這熟悉的,我深深愛戀的地方,卻已經換了主人。

  走在那林蔭花圃之間,我竟然有一種感覺,彷彿見到自己離婚的妻子,偎在別的男人的懷裡。

  想起了二十多歲時,教美國駐華大使的兒子安拙廬國畫,有一天,我羨慕地說:「當外交官的孩子真好,你從小到大跑了多少國家啊!」

  他一下子數了一串國家的名字,但是接著聳聳肩:「也好,也不好。總是搬家,一個家剛住成家,又得打包,搬到另一個陌生的地方。搬來搬去,我爸爸雖是美國大使,我卻已經忘記美國的樣子了。」

  也想起我的三小姨子,嫁了個在荷商銀行任職的丈夫,就四處遷徙,從荷蘭到香港,由香港去北京,再調回荷蘭,又派去新加坡。

  算算她十年的婚姻生活,不知搬了多少次家,怪不得在北京,她指著傢俱說:「我們不能買太重的東西,因為總得打算搬。」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晚上,我對妻說:「其實到現在還是一樣,你看,附近某某人的丈夫調去了南方的小城,她就突然從中國人的社團消失了,急著打包、搬家,接到她賀年卡的時候,人已經在沙漠之中。」

  跟著想到女兒,將來長大,嫁了人,不是也得跟著丈夫,說走就走嗎?於是歎口氣:「哎!希望女兒將來嫁的丈夫,能常留在我們附近,別一下子調差,把女兒也調離我們的身邊。」

  「這有什麼辦法?」妻笑笑:「你當年在台灣,在電視公司做得好好的,不也是說走就走?跟著,我也來了紐約,兒子、老娘都來了,最後連我父母都跟我們住在一塊兒。」

  可不是嗎?我岳父母在台灣的房子空著,卻跟我們朝夕相處,他們沒能守著自己的家,而以女兒女婿的家為家。

  什麼是家啊?

  我一下子想通了。人們常說:「此心安處是吾鄉」其實也可以講「此心安處是吾家」。

  如果我雖然有個豪華的大房子,裡面裝了我大半生的收藏,有一天,我的孩子到了遠方,我心不安,說不定我也會放棄這個大房子,千里迢迢地追去,守在子女、孫子女的身邊。

  同樣的道理。有形的家算什麼?這家再好,也不如「那人」來得好。如果我的另一半,因為工作、因為健康,不得不搬去遠方,我當然也會毫不考慮地跟去。

  於是,我的心豁然開朗了--原來這世上真正的家,是你愛人所在的地方。

  守一個人,就是守一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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