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翻書,無意間看到一句,愛的反面是遺忘。靜心,想想,頗有道理,又不完全對。
         愛是心甘情願的付出,是無需回報的幫助,是彼此心靈的感應,是牽腸掛肚的關注。既然愛了,就要真誠相待,好好珍惜,他(她)困難,你全力支持;他(她)失意,你細心安慰;他(她)開心,你陪著快樂。不要在擁有時無視它的存在,在失去之後,才知道後悔莫及。緣分這東西,錯過就錯過了;愛情這傢伙,溜走就溜走了。
         相愛男女,一般情形,最終結局,只有兩種,要麼走進婚姻,要麼形同陌路。即使偶爾再相遇,便不再有最初的那份激動,那種情懷。唯一明白的,他(她)是你的曾經,你的過往,陪你走過一段路。那段風景,是不可以複製的。而許多的細節,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地都會淡忘。宛如流水,沖淡那份濃濃的愛意,沖淡那份深沉的思念,沖淡那份美好的牽掛。
          也有一種例外,一對相愛的男女,雖然無法走進婚姻,但也不會分手,而是轉為另一種情感方式,一如既往地深愛、牽掛,甚至默默相守到老。這就是千百年來,讓無數人津津樂道的紅藍顏知己,或者說異性知音。然而,一對戀人若能達到這種境界,很難。做夫妻容易,成知音很難。因此,世間能擁有這種情感的人,少而又少。
         也許你會說,為什麼非要做紅顏知己,非要做知音呢?做一輩子的好朋友,把他當親人一樣,不也是美好的嗎?願望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男女之間,不可能有長久的真正友誼。那些看似與你經常交往、做了你幾年十幾年,甚至二三十年的異性朋友,不一定是真正的朋友,而是熟人。就像你的同事們,一起共事幾十年,你很熟悉他,卻不懂他,他也不懂你。至於當親人一樣,那更不可能。你們沒有血緣關係,自然沒有與生俱來的親情。你們沒有情愛關係,自然不會互相走進心裡。著名作家周國平就認為,男女之間不可能有長久的真正友誼。真正的異性友誼,要想保持長久,就不排除性的吸引。這是人類無法逃脫的異性相吸引的法則。
         相愛的男女尚且如此,單戀就更不用說。如果你不幸愛上一個人,又確定對方並不愛你,你唯一要做的,就是決絕地抽身而走。如果你不想為此承擔心靈的痛苦,你就明智地選擇遺忘。當然,你沒必要傻傻地選擇這種痛苦,他(她)不珍惜你,本身就不值得你去努力。所有的單戀都是不能結果的花,注定是苦澀。愛上不愛自己的人,是一段痛苦。若果娶了不愛自己的人,則是一種悲哀。曾經有部電視連續劇,叫做《愛了散了》,說了一個特殊的無性婚姻的故事。劇中很多細節,我早遺忘,卻記住一句台詞:「走近你,就走近痛苦;遠離你,就遠離幸福」。如今,我是真真切切的體味。
          有人說,愛的反面是恨。這是心胸狹窄者的想法。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淡忘。「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既然不能走到一起,就不如靜靜地離開,淡淡地忘卻。曾聽過林憶蓮的《往事不用提》,感覺那旋律很淒美。如今,我終於明白,「忘了你就沒有痛」,有著多麼深刻的含義。「有一天你會知道,這世界沒有我並不會不同」,愛過的人其實都會醒悟,曾經那份期待,那份溫暖,那份柔情,已經散在風裡,漸漸飄零。
         愛的反面是淡忘,而不是遺忘。因為愛過,不會有恨;因為愛過,不會成為敵人;因為愛過,你不可能完全忘卻。所以,你只能選擇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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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蓮の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