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也許只是一瞬間,也可以延續,比如情景一失永難摹,然後,一個勁地沉迷在遺憾裡,也許是美感,也許就是傷感什麼的,反正記憶不大關心以後咋樣,倒是把那一時刻,做成一道心緒百味的會餐,時不時地來回舔舐,好像某些時候的人生感受就剩這點子奇妙的意義值得存留似的。
一篇小說的氛圍也就是這當下時刻的延續和演繹。我指的是透入心魂的小說。穿越之類的搞怪小說先扔到一邊去,它不值得你去靠數方塊字來打發無聊。一個希望自己是萬花筒的人,當然對什麼花也品不出興味,剛看上玫瑰,就立刻又喜歡上了菊花,心底的心思和幻影旋轉的很快,稍作停留並非不可能,可他意不在此,可謂毫不在意。他可以隨心所欲地把自己移走,上趕得就像《愛麗絲漫遊奇境記》裡的兔子似的,結果,他也成了萬花筒的一部分,是一抹旋轉的花瓣光影。
當下,彷彿是一種靜止的時刻。精神灌注的時刻。比如你是蝴蝶,忽然就停留在一朵紫色的花蕾上,眼睛裡滿是花的形色,搖動的觸鬚沉迷的花朵香氣裡,那一時刻,那片刻,那一會兒,你想著要拒絕時間的驅迫,而一再地磨蹭。你在琢磨如何把這種感受記住,然後,從記憶中挖掘更多,似乎要挖掘出存在的根基和永恆,你這麼沒完沒了地想下去,那一時刻就不再轉瞬即逝了,而是,某個終點,開始的起點,反正不管怎麼說,你拯救了你的某一時刻,把它變的和你無時無刻不相關。
藝術要獲的純粹,那非得抓住那樣的時刻不可,緊緊地抓住,死死地拽住,就像抓住你要褪去的已死的軀殼,從毀滅者時間手裡,竊取一個獨立的標記,讓轉忽即逝的快感變為可重溫的感動,然後,不斷地回顧這個獨立的標記,讓死去的軀殼重新復活,從今往後的一生都充填進這個可貴的軀殼內,在不斷虛化中,開始甦醒過來。那就是你。
人生所謂的意義不過是一種構造的成功或者失敗。自私或者利他者都有個原本空虛的東西等著他來構築。做或者不做,生物活動密碼和社會活動密碼都按照自己的隱含方式在一直活躍地運作。所有的廢話其實都是毫無必要的,看你這個人,唯一的或者可任意替換的人一生搞了什麼名堂出來?什麼都沒有搞出來,那你就當自己沒活過好了。誰也不會在乎,你的感覺的價值,真的沒人在乎,比如你執意老死荒野,去搏什麼隱士的美名。
人不是植物,低等動物,實物和虛擬物,比擬和印照都是膚淺的寄寓。那些偷情的閃光片要凝縮和揉緊才會增生意味。花一輩子做成一件東西和事情的人,才是偉大的懶惰者,有機會長久點存留,而不是一死就如光一閃,比如那些靠影像存活的人,就沒有思想更恆久,而思想會日益增輝某些老也不肯死去的名字,似乎比雷鳴閃電更有威力,帶著蔑視穿越歷史,甚至連蔑視都沒有,而純粹是客觀的。
當下,非常具有意義。文學和藝術尤其如此。你只能活在當下,然後,自由選擇幹點什麼。此外,感動的心容易疲勞,興奮的熱情也會迅速疲軟,夢幻如雞蛋殼一敲就破,忠誠,友誼,諸如此類人際的磨損日夜把你的新衣服變成舊衣服,磨出幾個破洞,寒酸而終。你隨手一扔,其實是時間整個兒地把你一丟,如一隻廢塑料袋。生前你長久地無所事事地歎著轉瞬恍惚,死後,你不過是別人眼中的恍然一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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