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狗,看我勒死你!」這話曾不只一次出自我的中,「狗」,不是狗,而是她的代名詞。她喜歡狗,所以「狗」。那時還在一個班,那時還沒感覺,那時還很快樂。

    大概是高二下學期分班之後或是將要分班的時候吧,我對「狗」的態度開始有所轉變,不再提「勒死你」這三個字,而「狗」這個字卻常被我掛在邊。她在我後桌的後桌,不遠也不近。中間隔的是我(認的)--「狗」的Host(主)。我們班的關係真的很複雜,什麼老婆老公啦,大姨外甥啦,當然還有主和「狗」。我是高一下學期進的文特,那時在這個班,有傳我對這班一個~雪的怎麼怎麼樣,哎,傳什麼的都有,中心意思是我追那女生。其實,我就是呆著沒勁,逗逗小女兒,沒想到,弄出這麼大響。用「狗」的話來說「我也是很挑的」,怎麼能真喜歡那種類型的?

    在那班呆了一陣,大家慢慢熟悉了,我知道這班還有個「狗」,挺有意思。現在想起來,才發覺真的有緣這個東西。緣就是緣,不會輕易發現,只有當在錯過之後,汗流浹背地跑回起點去拾的時候,才能找到零星的閃著光的細節,將它們拼在一起,會為一個緣字。記得我到這班之後的幾次考試,「狗」有兩次就坐在我後面,那時因為不怎麼熟,所以也沒說幾句話。然後是運動會,她打牌兒,我領隊,訓練的時候還不忘開玩笑,到檢閱完畢,大家坐在會場看表演時,「狗」坐在最前面,我在她後,我後面是權威。那時,我告訴她裙子弄髒了,她說一句是她借的,髒了就得給家洗乾淨,然後我就到後邊和大彪他們吃瓜子去了。那時她和權威的關係不錯,挺談得來的,而現在,聽說是「由於一個`不相干的」,把她倆的關係弄得很糟,見面幾乎不說話。當然,我知道權威那小子還行,不過他就是一小孩兒,很單純。希望他們能和好。

    我想,那時的我做的不能說是錯的,只是現在看來有些不近,有些對不起自己。歸根結底,這也不怪我,是感動物嘛!如過一直那樣的話,我想也能很好,起碼不會有太多煩惱,對我,對她。

    可是,冥冥中的安排往往令始料不及。分班,她到普班,我還在這個破文特。那晚,我落淚了,也喝醉了,只是沒一支煙。因為那幾天,為了不熏到她,我盡量少煙,不讓聲的煙味太大。那晚想著她,想她當時眼裡含著眼淚卻強迫自己微笑的樣子,我哭得一溻糊塗,在家玩電腦,玩到凌晨三點。睡不著,即使睡著,仍在想事,睡得很不實,就好像醒著。真恨,恨學校,恨世道,也恨「狗」!你為什麼就不能再考好一點?那樣就不會多兩個落淚,悲傷。之後的一周裡,我緒一直很不好,一天到晚不快樂。我知道臉沒了笑容會很嚇,加我這雙狠狠的眼睛,讓邊的許多感到害怕。那幾天,我一直帶著刀,想找個死眼的往死裡干他一回,發洩一下,但沒找到。同我一起的那幾個哥們,邊煙邊問我怎麼了,我說沒怎麼,心不大好罷了。又提到煙,「狗」都不在這班了,我多少煙又能怎樣?於是每節下課都,一濃重的煙味,自己卻聞不到。整天不怎麼說話,但為了不讓邊的同學看出來,有時我會強迫自己去搞笑,去裝開心。但都是一小會兒,就又沉起來。還是我瞭解我,說我比下到普班的都頹廢,我振作精神,也許這是對她的歷練。歷練?希望是吧。買吃的去看「狗」。因為我知道剛到一個班,又是從特班到普班,她是不會有心自己去找「狗食」的。買了兩次,都是拉我一起去。我不想讓別看出來,尤其是我心的時候。但我想還是有看出來了。哎,沒辦法。

    我是第一個看出來的,她告訴我不要總去25班找「狗」,那樣不好,我很贊。可前七天裡還是總去25班看她,每次都拉我或是堯堯。第八天,我開始好些了,又會笑了。但並不是不想「狗」,有時我會用拋硬幣的方式來決定晚飯時去不去看「狗」:正面「去」,面「不去」。自己知道總這樣也不是辦法,心又煩了。我給我傳紙條,問該怎麼辦,我的「回條」是這樣寫的:

    「老弟啊,讓說你什麼好呢?的確,我家『狗』是個好女孩,不過你不應該再往前了,如過戀做不,就很難再做朋友了。雖說高中生不談感,但任何一個有心的都不可能沒感。還是那句話:要學會埋葬!你應該關心,守護她,她的確也需要守護。有默默的守護她,她會是幸福的。」

    我就是有才啊!看完後,我給她一頓誇,又回了一句:「不是『埋葬』,用『凍結』多好啊!」我笑。

    心靜了,我也分析了一下,「狗」出去的最主要原因是她和對像「黃」了,嘶~,用「對像」好像有些俗,但是沒辦法,想不俗不行啊,本來嘛!那小子~毅,不錯,長得老實,不算帥,沒我帥的時候帥。聽說追了三年才追,夠爺們兒,硬實!為什麼「黃」?讓不得而知。有說是那小子心眼兒小的,有說是「狗」把這事告訴她了,她不讓的。。。。。。什麼都有了。我更相信第一種說法,以為「狗」又不傻,她才不會把誰追她告訴她。並且~毅和某女生鬧,「狗」看見,眼淚。然後就「黃」了。不管怎樣,這件事以後,「狗」的績就一直下降,再沒能考到我的後一名,我和她就再沒能坐在前後桌考試,再後來就分班了。

    我在假期補課前的七天假裡就有種預感,擔心「狗」會出去,而不擔心自己。擔心的事還是發生了。沒辦法,認命了。

    現在寫這些,是強打精神啊!重感冒,我想是放假那天中午只穿毛衣跑下樓買糖時凍到了,不過沒什麼,編了個理由,讓「狗」吃了,「可樂味兒的,比香蕉強!」

    終於放假了,我主動請命,要補課,給我老爸老「樂壞了」,直誇我學好了,知道進了。他們哪裡知道,是因為「狗」在那個補課班我才去的~!不然,我長這麼大都不補課的先例豈會如此輕易被我自己給打破?

    寫這些,就是給「狗」看的。我知道她知道我的心思,因為我看到她看我的眼神裡有躲閃,不像以前那麼自然。寫這些,就是給「狗」看的。告訴她以後我不會再給她發一條短信,打一次電話,留一次言,不會再去25班一次,不會再找她。但我會在心裡留下一個永久的位置,只是不會那麼明顯,我不會再向前走那一步。我會默默守護一個--可的「狗」!第一次這麼你,但沒聽到。

    永遠等待你回來這個班,我也會往前考的。加油!

    「狗」,看見了就忘了吧!

    「狗」--她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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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蓮の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