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揮一揮衣袖,不曾帶走我世界裡的一片雲彩……就這樣,你雲淡風輕的疏離了我的天地。你我散至天涯,各安天命。其實,想一想該怎樣形容我們的故事?或許更像兩條交叉的直線,原本起點就不同,只是在奔向各自努力的方向,有了一個交叉點,就這樣,故事就發生了,可是終究抵不住宿命的安排,你有你的歸途,我有我的追逐,短暫的剎那芳華猶如煙花般,美麗至極,錯愕不已,哀惋不息。
做不成相濡以沫,難道真的要兩兩相忘於江湖嗎?
如若相遇,難道我只是你的不曾想起的路人甲嗎?
記得有一期《魯豫有約》,是魯豫採訪台灣美女主播侯佩岑,當主持人含蓄的問起對於她的昔日戀人周傑倫,是不是已經釋懷,已經忘記?侯佩岑淡然的笑了笑說:其實真正的忘記,不是一定要忘記關於這個人的一切,而是當你在想起他的時候,你可以很平靜的回憶過去的點滴,記起和他相處的每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覺得自己那個時候很幸福,然後繼續現在的生活。其實,侯佩岑說的很對,忘記,不是真的要把一個人從記憶中抹去,而是當想起他的時候,就像一個老朋友,平靜的,淡然的,抱以微笑,只是心如止水,不再有漣漪。
愛一個人,可以很容易,畢竟愛了就愛了。忘記一個人,卻是很難,拚命的忘記,卻只會更加清晰的記起。或許時間是最好的忘情良藥,時間久了,人就冷了,情就淡了,癡就斷了,心就涼了,我就把你忘了。只是當我以為記憶不會再有你的痕跡的時候,有一天聽到一首歌,看到一本書,就哭了,因為那首歌我們一起聽過,那本書我們也一起看過。原來什麼都不曾忘記,刻意的遺忘是自欺欺人的把戲來哄騙自己。
雁過留聲,花謝留香,雨下留痕,你來過,又怎會不著痕跡?
如果有機會,希望我可以把對你的回憶站成一種姿勢,沒有悲傷沒有念想,從不依靠從不尋找,非常沉默非常驕傲。我會把你定格在初見的畫面裡,我給不起未來,你給不起明天,沒有誰對誰錯,只是時間不對,人也不對。
有些人,有些事,不曾想起,卻從未忘記。你在,或不在,我都在這裡,不來不去;你念,或不念,回憶就在這裡,不悲不喜。忘不起,就要學會撿起,風乾記憶,儲藏在心底。這就是最安然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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