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年:看完這篇文,我久久無語。國情不同的關係麼?我是萬萬做不到這樣灑脫的。難道是愛的不夠深的緣故?nonono,我說服不了自己,和自己無邊無際的想像力。我是有精神潔癖的那種女子。曾經和小妹還有好友們討論過「婚外情」這個話題。女性友人幾乎眾口一詞,不可原諒肉體的背叛,精神出軌更甚。還有點自欺欺人,用小妹的話說,不管他在外面如何花天酒地,回家之前,擦去口紅印,洗去香水味,要給對方最基本的尊重,否則,離婚是板上釘釘的事。似乎不知道就可以當作沒發生過,阿Q的忠實粉絲。而,異性好友大部分的回答恰恰相反。激情是暫時的,家庭是另一回事,婚是絕對不會離的。恨得我很想問候他們的祖先。如果是女方出軌,他們肯定是不會願意帶綠色帽子的吧。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憑什麼要女方忠貞,自己」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又是七年,莫非國外也有「七年之癢」之說?媽媽密呀,俺們也正處於癢年來著。阿門!不曉得眾位U條是如何看待「婚外情」這個話題的,歡迎討論。

在飛機上聽到的一個不知道是毀三觀,還是重塑三觀的故事。

女主是個三十七的挪威女人。有一天,她的叫獸老公跟他坦白,自己愛上了一個學生。很老套有木有。對啦,那天是他們結婚七週年紀念日。他老公也不是故意挑這天說的,他本想過完紀念日再說,但那天女主發現老公情緒不對,兩人聊著聊著,就把事情抖出來了。 那時候叫獸跟女學生還是柏拉圖的愛情。

她問老公想怎麼辦?老公說不知道。她說,跟我相比,你現在更愛她,是吧?老公沒說話。但是她都懂了。她說,那就離婚吧。

接下來的幾天,就是討論離婚的事情了。老公也挺夠義氣的,打算把財產都給她。她說,我不要你的錢。我只有一個條件,我們先分手,三年後再正式離婚。」

那叫獸把她的條件跟那個學生說了。學生不太高興,不過最後還是妥協了,估計是想保住男主的財產吧。

順便說一句,給我講這個故事的時候,女主至始至終沒說過男主跟小三的任何一句壞話。相反,在講這個故事之前,她說的第一句話是,我的丈夫是個好人。女主說:「如果我不先提離婚,他是不會離的。如果我求他留下,他也會留在我身邊的。但是那樣沒有意義。留住他的人,留不住他的愛,有啥用?那個女孩確實很漂亮,聽說人也很Nice。當然,我還是蠻相信丈夫的眼光,不Nice 的人,他也看不上。不過她也跟多數人一樣,覺得年輕漂亮是優勢。其實一點都不是。年輕漂亮確定容易讓人愛上你。得到愛不難,最難的是維持。 」

我問她:「為什麼是三年?」

她說:「哈哈,這是有科學統計的。兩人的激情最多三年就燒光了,而且愛得越烈,燒得越快。他天天跟我在一起,習慣了我的一切。我確信,一旦分開,他還是會想念我的。也許頭一年不會,第二年肯定會。所以我第一年不會去搭理他們,讓他們燒吧。等到第二年,再聯繫他。我知道他的為人,他是不會瞞著那個女孩子來見我的。但是他肯定會想見我,這個自信我還是有的。女孩子知道他來見我,多半會有點不舒服。年輕女孩嘛,都沒啥安全感。然後我善解人意地跟他說,要不我們還是不見了?他有啥反應其實都不重要了。無非兩種情況:

1)為了讓女朋友滿意,不見我。他心裡肯定對小女朋友不滿意。是人都知道,一對情侶,其中只要有一個人心裡不滿意,絕對要吵架。

2)他繼續見我。就換成是他小女朋友不滿意了,那也肯定吵架。

他是一個很不喜歡吵架的人。 第三年的時候,他該開始有點煩她了。到那時候,我就離開Trondheim(女主所在城市)去旅遊,在facebook上分享各種得瑟照片,偶來來點跟帥哥的合影。」

我說:「 你太理智,太淡定了。你到底愛不愛你丈夫呀?」

她說:「愛。」

我還是不甘心,繼續問:「有多愛?」

她說:小姑娘(其實我比人家小不了多少,不過聽她這麼叫,我還是很高興滴),真正的愛不是讓你極其瘋狂,而是讓你極其理智。為愛瘋狂是女人的天性。瘋狂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但你想想,讓一個女人違背自己的天性去愛,那得有多愛!對,我就是這麼愛他。

然後她告訴我,現在就是第三年。

她說,第一年除了我也有了自己的情人以外,就沒啥好說的了。有人也許會覺得她是在報復。其實她就是給自己找點樂子,用她的話來說,好的性愛,對好心情是很重要的。丈夫走了,性愛不能斷!

第二年的時候,女學生確實不高興叫獸來見女主,他們也沒再見面了。不過還在facebook上聯繫著,他也不跟她提女朋友的事情。她通過其他朋友得知,他們開始吵架了。跟她預料的一模一樣!!!

她一直在各個國家玩,只有上周回了Trondheim一趟,回家前,在FACEBOOK上發佈了消息。這次他不顧女朋友的感受,約她出來喝咖啡了。先是真的喝咖啡,然後就是,「你-想-上-樓-喝-杯-咖-啡-嗎」的咖啡了。

她笑著說:「哈哈,所以我跟我的老公一起cheat on了他女朋友。昨天他打電話來說了很多話,不過核心就是他跟女朋友坦白了我們的事情,女朋友很崩潰,但還是不願意分手。最後他提出來要分,因為他想跟我復合。我跟他說,等我旅行完再說。」

我問:「你想跟他復合嗎?」

她說:「當然。我愛他,他也愛我,為什麼不呢?不過我不能讓他知道我的想法。回去我先拒絕他,讓他嘗嘗失去我是啥滋味。」

後面的故事我就不知道了。有多少聽眾,就能設想出多少種結局。我設想的結局,或者說我願意相信的結局是--他們永遠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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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蓮の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